1、項目背景。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統籌安排各業各類用地,保障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9]51號)的有關規定,按照《平頂山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的要求,編制了《魯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
2、委托單位。魯山縣國土資源局委托我司承擔該項目的編制工作,項目于2009年通過省級評審驗收。
3、主要內容。
《規劃》全面分析了魯山縣土地利用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闡明了全縣土地利用戰略構想、總體目標和完成總體目標需著力開展的各項工作,制訂了各業用地結構與布局優化調整方案,提出了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規劃》是規劃期內魯山縣城鄉建設、土地管理的綱領性文件,是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據,是加強土地宏觀調控的基本手段。
《規劃》以2005年為基期年,2010年為近期目標年,2020年為規劃目標年。規劃范圍為魯山縣行政轄區內全部土地。
4、區域定位。處于中原城市群緊密層,位于伏牛東城鎮發展帶,平寶葉魯一體化發展軸上。
5、功能定位。依托旅游資源優勢,把魯山縣打造成河南省具有較強吸引力的旅游強縣、伏牛山生態旅游區的東大門和動力區域;依托礦產資源優勢,把魯山縣打造成能源、化工、輕工、建材為支柱產業的新型工業縣;依托自然資源優勢,把魯山縣打造成以食用菌、蠶絲生產等為主的農副產品深加工基地。
6、土地利用戰略目標。規劃期內努力實現的土地利用規劃戰略目標:統籌安排各業用地,轉變土地利用方式,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嚴格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協調經濟、社會和生態三者間的用地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建立起符合魯山縣實際的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管理體系。
7、主要成果。規劃文本、說明、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