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背景。土地資源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為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許昌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現保護耕地的目標,依據《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土地開發整理的方針、政策,制定本規劃。
本次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按照搞好國土資源綜合整治、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護生態環境的總體要求,依據《許昌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明確全縣土地開發整理目標、任務和基本方針,確定土地開發整理重點區域,安排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制定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編制規劃的原則是:以提高土地資源尤其是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能力為根本出發點,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實現土地開發整理與生態建設相結合,改善生態環境;堅持內涵挖潛,突出土地整理和復墾,推進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約轉變;堅持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
2、委托單位。許昌縣國土資源局委托我司承擔該項目的編制工作,項目于2000年通過市級評審驗收。
3、主要內容。
規劃包含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土地開發三項內容。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質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活動;土地復墾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對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造成破壞、廢棄的土地和自然災害造成破壞、廢棄的土地進行整治,恢復利用的活動;土地開發是指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使未利用土地資源得以開發利用的活動。
依據《許昌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適應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的需要,按照占補平衡的基本原則,在充分考慮補充耕地的資源潛力、投入和區域協調的前提下,通過大力推進土地開發整理,補充耕地質量和數量不低于同期建設占用、災害損毀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其他農用地得到有效增加,土地利用效率明顯提高,土地生態環境得到改善,土地資源尤其是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能力進一步增強。具體目標是:
2001-2010年,全縣土地開發整理規模達到4762.94公頃,通過開發整理增加農用地1191.93公頃,其中增加有效耕地972.17公頃。
其中,整理耕地3652.71公頃,通過耕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407.10公頃;整理農村居民點432.54公頃,通過農村居民點整理增加農用地107.14公頃,其中增加有效耕地85.71公頃;復墾土地270.48公頃,通過土地復墾增加農用地270.48公頃,其中增加有效耕地211.34公頃;開發土地407.21公頃,通過土地開發增加農用地407.21公頃,其中增加有效耕地268.02公頃。
4、主要成果。規劃文本、說明、圖件。